法学泰斗江平败在下三滥法官手里,法治的哀伤!

2022-05-05 08:10:25  来源:
分享到:

法学泰斗江平败在下三滥法官手里,法治的哀伤!

  如果说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已10年的资深秘书也喊冤,你会相信吗?如果说一位闻名于世界的法学泰斗为这位国务院秘书辩护最终败诉,你会相信吗?假如不是我故留悬念,恐怕许多人难以相信!然而,在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几近崩塌的情况下,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俞梅荪,1953年生于北京,毕业于北大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1984至1994年从事立法工作,曾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组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任顾明(国务院副秘书长兼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的秘书。参与《“七五”立法规划》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后被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启承、驻京办主任首席记者王捷南等团伙作案盗印文件,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栽赃陷害,被以“泄密罪”冤狱三年。他刑满出狱,先后为5起共10多万失地农民依法维权,虽多次被警方追捕、拘禁、监控,仍取得成效。其中为唐山、秦皇岛两市4万移民讨回5亿元失地补偿款,10来位被判刑的农民维权带头人全部释放并获补偿,平息持续8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表回忆胡耀邦、彭真、赵紫阳、万里、乔石、顾明等致力法治建设的文章。本文的标题,我原本加上一个“原”字,即“原国务院秘书俞梅荪也喊冤,你相信吗?”,我之所以不加这个“原”字,是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俞梅荪是个大冤主,他压根儿就没有犯罪,国务院秘书的岗位仍该属于他,倒是那些枉法裁判的法官应该被追究刑责!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和终身教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我们国家公认的法学泰斗,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他曾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制订,曾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小组组长,以及《物权法》和《民法典》草案专家小组的负责人等等。这位著名法学家和法律界的权威人士,为一名原本就没有罪的嫌犯做无罪辩护,然而他为嫌犯所做的无罪辩护意见竟然没有受到法官的重视——江平在一审和二审为俞梅荪所做的无罪辩护,竟然都被法官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而受辱,可见法学泰斗惨败在下三滥的法官手中!这可能是江平整个职业生涯中最憋屈的一次辩护!
  在现实生活中,哪条战线的“牛人”最多?公众恐怕无需动半点脑筋,脱口而出的答案便是司法战线。
  曾有一位派出所副所长,算是我的朋友,他就公开说过这样一句话:“反正我可以抓某某某,某某某怎不可以被我抓!”还有一位警察朋友曾抓了一对偷情的男女而逼迫男方承认是嫖娼,男方只好承认,交一笔罚款,算是“消灾”了。我问,要是人家不承认咋办?他说:“我有的是办法,他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我只用一两招就整得他服服帖帖!”
      我在给本文润色时,有微友给我发来一个深圳警察滥用执法权的视频:两位女孩因没有带身份证,便被两名警察强行推上警车,扬言要将女孩拘留关进看守所,那种霸道与跋扈令人发指!
  在警官、检察官和法官当中,有句频率很高的话:“我想让你在里面呆多久,你就得呆多久,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我们没有错抓的,只有错放的。”法学泰斗江平败在下三滥的法官手中,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2016年2月29日,我出差北京,拜访中国政法大学70多岁的李教授,并就一个案子,请李教授组织法学专家进行论证。我问李教授:“专家出具的《论证意见书》,能有多大作用?”他坦诚地回答:“这要看法官的素质、品德和担当精神,还要看是否有公权意志、关系、人情和金钱等法外因素的干扰,以及法官是否抗得住法外因素的干扰。一般地说,有职业良知的法官而又没有法外因素的干扰,法官就会重视专家的意见,否则就难说了。”李教授感叹:“如果法官不重视专家的意见,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们的冤假错案,为何多得难以计数?就在于牛警官、牛检察官、牛法官太多,他们一“配合”,一桩冤假错案就轻轻松松地酿成了,而平反一桩冤假错案,却是有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可谓制造冤假错案如山倒,平反冤假错案如抽丝!
  俞梅荪作为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已十年的资深秘书,绝非平庸之辈,而为他做无罪辩护的江平,更是称得上斗南一人的大学者和大权威。但是,俞梅荪和江平碰到的却是几个下三滥的法官,竟然理由一箩筐也不被理睬不被采纳,反被弄虚作假而戏耍,被强词夺理而羞辱,被持强凌弱而彻底打败!
  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既有人的因素,也有人之外的深层次因素。假如不能解决深层次以及大家心知肚明却不敢明说的深层次背后的问题,那么国人的“法治梦”就很难变成活生生的现实,由滥施法权和枉法裁判酿造的“冤主”,还会像牵羊一样越牵越多……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附:宁愿放弃减刑也决不违心认罪的国务院秘书
  ——江平为俞梅荪无罪辩护而败诉受辱
  作者:王晋、王俊秀
  来源:原载,北京《后改革网》(2008)
  原载,江平教授的新浪博客(2014)
  【编者按】1994年起,国务院从事立法工作的秘书俞梅荪因受上海《文汇报》张启承、王捷南等人的陷害而受牢狱之灾。俞在狱中,多位好友疏通关系帮其减刑,监狱方面表态,只要认罪就可减刑,但被俞拒绝。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江平先生都为俞作无罪辩护。俞在狱中的大义凛然,既保持了坚贞的气节,又捍卫了江平先生辩护的正义性。

      导读:2016年1月31日是俞梅荪被捕22周年日,1月30日是刑满释放19周年日,重读网上旧文。

附:俞梅荪在狱中誓死护法

  王晋

  1994年起,国务院从事立法工作的秘书俞梅荪深陷冤狱,在北京市第二监狱第5大队第15中队服刑,担任班长,带领全班服刑人员月月超额完成劳改生产任务,他兼任第5大队所属3个中队的文化教员,在全监狱18个中队的两次统一考试,他的学生都囊括大队、中队、个人,三项第一名。半夜里,牢头狱霸打架斗殴,他冒着危险冲进去,奋力制止了突发的群殴恶性事件。1995年度,他荣获全监狱劳改积极分子,其事迹被专题报道。

  1996年初的一天,中队长石长青警官对俞梅荪说:“你可以出狱了,依法对劳改积极分子必须减刑8个月至1年,你刚好还剩下11个半月,赶快交一份认罪书,我们马上到法院办理减刑释放手续。”

  对于写《认罪书》,俞梅荪疑惑的问:《刑法》第78条明明规定:“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72条:“根据悔罪表现,可以缓刑。”依法我只需“悔改”而不是“悔罪”。对判缓刑的人,需要悔罪。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我可以悔改,但我根本没有犯罪。况且,江平律师(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为我作无罪辩护,你要我悔什么罪呢?!我明明无罪,法院却判我有罪,这是违法的;现在你们又要我无罪认罪,同样也是违法的;我无罪而违心认罪,更是违法的啊!

  石中队长一下子给问住了。

  接连数天,几位上级警官分别来训话开导。其中,大队长郭政警官说:“《刑法》关于减刑只需‘悔改’而不需‘悔罪’的规定,尽管已经发布10多年了,但我还从来没有遇到不认罪就能减刑的。现在社会上大家都在违法,你无罪而认罪又算得了什么呢?”

  俞梅荪说:“人家不懂法律,被你们懵了而违心认罪,或者是被你们威逼利诱而委曲求全,情有可原。但我是搞立法的,一字之差,只能死在这里了。”

  俞梅荪服刑以来,不断有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的同事、老同学为使他提前出狱而疏通关系,分别到狱中动员其赶紧认罪而回家,照顾病重的母亲和住在医院的弟弟。俞梅荪对国务院秘书同事张师兄说:“江平先生为我作无罪辩护,却被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而受辱,我怎能认罪而再使江平先生受辱呢?”

  张秘书说:“那我请江平先生来要你认罪?你认吗?”俞梅荪沉思了一下说:“即使江平先生来,我也不会认罪的。”

  76岁的俞母郑珍的心脏病重,卧床不起,听说儿子不肯认罪而早日出狱,很气恼,请人搀扶着来到郊外监狱,要看个究竟。

  俞母一来,就被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等10来位警官围住,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你儿子表现很好,马上可以减刑回家,但他就是不认罪。”“你叫他认罪吧!让他马上回家照顾你!”

  俞梅荪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一群狱警怒吼道:“我根本就没有罪!为了我妈,我可以认罪。”他转而对母亲说:“妈,只要你发话,我马上认罪,我是为了妈而认罪的!

  母亲见儿子大义凛然,一身正气,反而无话可说了。她回家之后,精神大振,一再表示“一定要等儿子回来!”她的身体也奇迹般地好转了。

  俞梅荪因拒不认罪,其班长和教员被撤,受到狱警各种莫名其妙的非难和处罚,还威胁说,刑满也不释放了。(原载北京《后改革网》2008年6月)

    1993年秋,俞母、俞梅荪和弟弟合影。1994年春节前,俞突然被捕被抄家,俞母吓得心脏病发作,俞弟受惊吓而旧病复发,送回上海老家的精神病医院而滞留三年,俞刑满出狱接俞弟出院。之后,孤寡残疾的俞弟的住房被人构陷而强占。俞弟无家可归,常年滞留上海精神病医院,依法维权诉讼而反被非法迫害,直至今日。

附:江平曾为俞梅荪无罪辩护而败诉受辱

  王俊秀

  (中国政法大学八九届学生)

  1994年1至11月,俞梅荪被关押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南郊大红门南街47号),法院在此开庭审理,没有亲属和任何人旁听,江平前来为俞作无罪辩护而败诉受辱。

  江平先生不但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八九落难学生施以援手,还直接参与对一些忠良之士的法律救援。国务院秘书俞梅荪被陷冤狱,当年交通不便,江平先生拐着腿,顶着酷暑奔走,从北城外穿越市区,来到南郊看守所,还出了一点车祸。他以律师身份,在一审和二审,为俞梅荪作无罪辩护。法庭根本不采纳江平先生的辩护词,还弄虚作假,百般刁难。看着法学界一代宗师,连连被下三滥法官所打败而受辱,俞梅荪痛哭不止。

  俞梅荪入狱后,不少同事和好友找了关系为他争取早日出狱的机会,但必须先要签字认罪。俞梅荪坚决不从,决意把牢底坐穿。俞梅荪说:“我不能认罪,江先生都说我无罪!我怎能再让先生受辱呢!”

  10年后,2004年6月,一无所有的俞梅荪在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会议上,再见江平。他心存感激又无以回报,只能当众对江先生深深地鞠了一躬!

   2010年1月23日,在江平八十华诞会主席台,江平握着俞梅荪的手问:“你现在怎么样?”俞答:“又陷新的劫难,什么法呀,都是没用的。”

 

  江平听了俞梅荪的回答,黯然无语,一脸凝重。之后作《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时期》讲演,与会者200多人。会上分发《永远的校长:江平八十华诞庆贺文集》,其中《俞梅荪:因法结缘,为法患难,江平与我交往26年及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文,受到与会者好评。

  ●摘自《王俊秀:江平先生与八九一代》2014-12-29

  原载江平教授的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223c60d0102vdbv.html

  ★案情简介:

  俞梅荪,1953年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4至1994年从事立法工作,曾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组长、顾明同志的秘书(顾明,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俞曾应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启承、该报驻京办主任首席记者王捷南的请求,因公指导其搞好政策和法治宣传。该报取得成效而受到中共“十四大”新闻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但因有关文件被其盗印,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告发而使俞被捕,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栽赃陷害,俞被以“泄密罪”判刑三年。

  俞刑满释放方知,该报团伙作案的两位主要作案人:张启承早已荣获国务院表彰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政府津贴,当选上海市新闻学会会长;王捷南早已升任报社国内记者部主任。他们向俞道歉,但对案情真相守口如瓶,要俞保持低调而不必申诉,由该报历任党委书记和总编辑不断告知,已提请司法机关复查,正在翻案之中,但年复一年,无下文。

  至今,俞无业、无低保、无医保,此案黑幕重重,真相不明,求告无门。

  祸及上海老家孤寡残疾弟弟俞颂荪的住房(江苏路480弄76号)被长宁区政协原委员私企老板惠进德构陷而强占,无家可归,常年滞留上海精神病医院,依法维权诉讼反被非法迫害,直至今日。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党的新闻舆论媒体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做到爱党、护党、为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党的喉舌《文汇报》实为旧上海滩的拆白党,违反党纪国法的杀手,“十八大”后,更是有恃无恐。

  图:2006年11月,俞梅荪(中国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和中国政法大学师生送法下乡,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就有关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劳动保护等,向农民义务咨询。(记者徐烨摄,原载人民日报2006年12月6日第14版)

  2007年秋,俞梅荪13年后,回到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看看,遇当年狱警,故地重游,感慨万千。

  江辉诗

  又逢每年元月末,百感交集忆人祸。

  身为立法工作者,构陷囹圄受折磨!

  冬寒被薄难入梦,酷暑炎炎且熬过。

  三餐霉变强忍饿,恶吏狠毒震阎罗!

  坚持信念何认罪?无辜蒙冤古来多。

  宁折不弯当自重,云散拨雾看山河!

  ——作于2016年1月30日俞梅荪刑满释放19周年日

  读者来信和留言

  2016年1月推出此文以来,读者来信和留言一百余件,摘要20件如下:

  ●叶光庭(94岁,浙江大学教授):我只知道俞梅荪你被上海《文汇报》陷害,判刑入狱,却不知道你大义凛然,抗拒小人卑鄙地诱逼你认罪的事。你既保持了坚贞的气节,又捍卫了江平先生为你辩护的正义性,难能可贵!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好像都比较软弱,为了个人利益,不惜向权势妥协,甚至卖友求荣,不像古代的“士”那样重义,重节操,但在你身上却让人们看到“士”的精神并没有死。这种精神是可敬的,同时我觉得,我们的民族是有希望的!

  ●毕克:俞梅荪在狱中也为立法身体力行。

  ○俞梅荪:立法工作者不能违法,这是职业操守和常识,我的价值仅此而已。问题是,谁都说我神经病,傻死了。我只能自娱自乐,实为自省自悲,一把辛酸泪。

  ○毕克:该做的你都做了,可谓无憾无悔!

  ○俞:谢谢您和叶光庭先生的首肯,使我不胜荣幸之至!

  ●古远:俞梅荪大义凛然,好似京剧《红灯记》的李玉和,但面对的却不是日本鬼子鸠山。

  ○俞:李玉和是我从小喜爱的大英雄。出狱那天,我昂首唱着李玉和的台词:“狱警传,似虎狼嚎,我迈步出监!铁锁链,锁住我双脚和双手,锁不住我雄心壮志冲云天!”学者贾植芳(1915-2008)曾四次坐牢:因参加学运而在国民党监狱,因抗日而在日本鬼子监狱;1949年后被冤为反革命罪而两次坐牢共20年。他感慨,前两次坐牢仅两个月且宽松。

  ●张允若(85岁,浙江大学教授):多年来一直慨叹你的遭遇,佩服你的骨气,敬录我的老师——当代新闻改革的先驱王中先生在逆境中的一首诗,让我们坚信:一切不得人心的破棋,总有收场的一天!诗曰:

  革海浮沉半世纪,窥龙看蟹破玄机;

  荣辱毁誉由人道,悉心且看这局棋!

  ●高越农(80岁,清华大学校友):无罪者坚持无罪,坚持不认罪,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悔罪。这样做看似平常,看似理所当然。但是,设身处地想,那是十分艰难,十分需要人格的力量。

  ●王永成(77岁,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欧洲科学艺术和人文研究院院士):你坚持自己无罪,且不顾一切。其实,罪与非罪,各有认识,特别是在暴权横行的社会,民与官的认识往往非常对立。除非你有力量板倒他们,否则你怎能让他们同意你的认识?你究竟有没有罪?我想,你至少对你的母亲和弟弟等亲友是有罪的!但你敢坚持真相,坚持真理,又是值得赞扬和同情的。

  ●孙德:你身处高位,还遭此不公,何况普通百姓!你身边的众多大佬相助,尚且如此,普通民众可想而知!

  ○俞:在狱中看到普通百姓的冤案很普遍,申冤难,更使我痛心疾首!

  ●周明:从俞的故事,可见党的喉舌《文汇报》实为旧上海滩的拆白党杀手和绞肉机,文人无行,恩将仇报,厚黑之黑,足见当今之个人命运的不确定性,沒有谁是安全的,危险也许就在一夜之间发生了,善良的人们啊,要警惕!

  ●陶渭熊:为你坚持良心正义不畏权势的行为赞赏,同时也为执法枉法,无罪判有罪,有罪者逍遥升迁的“法治”现实义愤填膺!只要司法不能独立,现实不改变,我国的司法就是冤假错案的生产基地。

  ●隋善缘:对不讲道理,不依法的人,还要坚持讲道理讲法,中华民族才有可能走进和谐社会。

  ●白雪:此案是权力的任性与惯性使然,一个冤错案背后的罪恶者众多,拒绝被追责,故而拒绝纠错,却以受难者的血泪为代价。

  ●金荷:为坚持自己良心正义的人,点赞。为那些坚持真理,在黑暗中对抗黑暗的人,点赞。他们没说自己是民族的脊梁,但是,五千年中华,正因为有这些不识时务的坚守者,生生不息。

  ●余海洋:如果多一些正直不阿,多一些坚持良知,在黑暗中追求光明,默默抗争的人,中国才有希望!但如今,恰恰是好人受罪,恶人逞凶,庸人愈发自私,这个关键问题不解决,个人的牺牲和抗争终是有限,不过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在逐渐清醒。

  ●陈宏: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不妥协,有良知,有底线,有态度,将始终是我们的宗旨,也将带领我们走向最好的明天。

  ●张国: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啥路都没有。在现存体制下的任何改革都是挖肉补疮。

  ●德厚:我关注俞先生的遭遇,您这么高的位置,尚且如此,我等平民百姓,境况可想而知。这真的不是你一个人的公正,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不是个例。我转发此文,不是为了你一个人喊冤,而是希望我们大家的努力,一同推开眼前的这块墓碑。

  ●薄山:送上,清代顾贞观词(致冤狱而发配塞外的学士朋友):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雪,周旋久。

  ○白话译文:骞弟,最近好吗?即便你回来,也诉说不尽千难万难。一个人在塞外孤独远行,谁能为你宽心为你添衣。你家徒四壁,幼子嗷嗷待哺,心念千里之外的白发高堂。我记不清上一次咱们在何时喝酒,只知魔鬼缠人已司空见。翻云覆雨的官场,我们斗不过,如冰雪严寒,与他们周旋,还要很久。

  ●孙正荃(80岁,北京大学校友):此文虽为旧文,精神却新,读来难平静。即涂几行,聊表寸心。第二首是友人读此文而作。

  一

  铮铮铁骨好男儿,无涯夜空一星辰。

  但得颂圣成笑谈,宪政天下定念君。

  二

  近世自来少男儿,夜空如晦稀星辰。

  粪土鬼神终有日,青史勒石记梅荪!

  ●江辉再诗:

  血泪篇章反复读,不堪回首坎坷途。

  炼狱难阻探索路,坚持求实须疾呼!

  ●孙霞:向所有默默无闻地为不公而作出反应的人,勇敢批评政府的人致敬!比起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简直是英雄。沉默的人,你应该明白,是那些不沉默的人让你的生活没有更糟糕,是他们扼制了坏政府更坏的可能,永远感谢他们!

  ●祖源:国家的法度太让人心寒了!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乃官逼民反也!司法黑暗,乃亡国亡党之前兆啊!

  (2016年4月1日整理)

  参考资料

  ●俞梅荪:因法结缘,为法患难——江平与我交往26年及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

  原载《前哨》杂志2010年2月号

  《和讯网》黑星人博客,2010-03-13

  http://blackstar365.blog.hexun.com/46727527_d.html

  ●专访俞梅荪:特色法治,国务院秘书成访民!谁之过?

  原载《中华时报》2015-12-30

(责编:ys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