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据大千一览网消息: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企业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塑造来源于企业永恒的诚实守信。诚信是企业形象之根,是企业发展、壮大、成功的法宝。9月10日,陕西大秦鼎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孙先生(公司股东、监事)、杨女士(公司股东、经理)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执行董事(法人)徐某霞涉嫌违背诚信原则,骗取铜川市2018年中药材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
陕西大秦鼎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位于陕西省铜川市。公司执行董事(法人)徐某霞涉嫌骗取铜川市中药材财政补助资金。虚报2018年中药材种植面积432亩。其中党参302亩,黄芪130亩;无购置种植设备却虚报78500元设备费;按比例多拿补助金23850元设备奖补。三项共计244050元(有耀州区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专项资金报账通知单为证)。
在此过程中,铜川市耀州区部分单位及负责人验收监管不到位,涉嫌弄虚作假开绿灯且随意盖章、欺骗组织调查,以致政府中药材奖补资金至今流失。同时,助长了公司法人徐某霞在公司技术员梁某光、赵某勤2019年7月举报调查期间继续弄虚作假,买通、恐吓被调查人员作伪证,使调查人员无法查清事实真相,使政府中药材财政补助资金至今流入个人腰包。
我们两位股东之所以举报,是因为我们俩是公司的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法人)徐某霞利用自己是公司法人的权利,无视公司股东权益,涉嫌私自利用公司进行不法活动,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不但不跟股东商量举行开会决议签字,账务不公开,不按公司法正规经营公司,串通公司生产厂长靳某合,未沟通股东私下售卖公司财产,售卖2017年450亩黄芪价值360万元,资金未进公司账户;未经股东同意签字,将公司资产、立项项目(项目备案号铜耀发改2017—233号)转让自己伙同公司厂长靳某合注册的“陕西中郑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股东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徐某霞背过我们俩股东,实际种植3亩党参(实验田有图片),而没有种植305亩党参却申报305亩,多虚报302亩,骗取中药材奖补资金(每亩600元奖补,仅党参种植一项骗报181200元。以申报表为证);实际没有购买农用机械,却虚报78500元设备费、补助多拿23850元(有机械补助表)。以上两项(党参、农机机械),涉嫌骗取中药材财政奖补及农机机械资金205050元。
因数额较大,性质恶劣,已涉嫌触犯国家法律,为了我们俩股东不受法律追究,我们找许多单位协调未果。我们收集证据、书写反映材料,是徐某霞跟“保护伞”们逼迫我们不得不用这种方式维权。我们俩人经过两年多来的实际调查、暗访取人证物证、录音及多方了解到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
其一,在2015年,公司与原铜川市耀州区关庄镇柴场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总面积630亩(附原合同复印件),利用流转来的土地种植中药材黄芪、黄花菜、药用皂角树等(提供图片)。
其二,在2018年度,公司向耀州中药办递报2018年中药材种植面积615亩,其中党参305亩、黄芪310亩,经杨塬村村委会盖章、关庄镇镇政府盖章、耀州区农村农业局盖章以及耀州区中药材实际种植面积核查组组长、成员签字(有申报资料表复印件),还有购买种植设备78500元(有机械申报资料表复印件为证)。
其三,我俩亲临种植基地,公司2018年实际种植面积黄芪180亩、党参3亩,而不应该虚报党参305亩、黄芪310亩(黄芪也存在虚报。有第三方现场挖药录音、参观者知情人士录音、媒体采访图片等为证)。
其四,从公司创建以来,我们俩股东一直从事公司经营,知悉公司2018年有70亩黄花菜,这都是以前种植的。还种植了75亩玉米;款冬花14亩(2018年3月份种植有指导教授胡某祥通话录音);184亩芍药(2018年种植现在已挖);柳平生核桃地35亩根本就无法种植党参,而是我们以前种植的瓜蒌;高山槐8亩土地未种;村对面阴坡三片土地20亩未种(当时承包给林某县);鸡棚、办公用地、晒场占用5亩;皂角树8亩占用;井房菜地4亩种植菜;种植小麦10亩;光伏占用地7亩。综上所述,630亩的流转土地总面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为证)减去上述占用地432亩,实际种植183亩地(党参、黄芪),执行董事(法人)徐某霞上报615亩,属于虚报行为(有人证、录音、图片,还有我与徐某霞通话录音等)。
其五,根据“铜政发(2018)20号”文件,按照公司实际种植的黄芪180亩、党参3亩,应享受中药材奖补资金54000元、1800元(黄芪每亩300元补助、党参每亩600元政府文件规定的);未购置种植设备不存在奖补23850元。而公司账户应收补助金55800元,不应该是299850元(有财政专项资金报账通知单为证)。三笔补助金相减后,所得违法虚报资金244050元(包括党参、黄芪虚报种植、农机机械。附资金转账凭证)。
通过以上事实证明,陕西大秦鼎盛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徐某霞的行为涉嫌违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请求收回政府中药材财政补助资金244050元,注销公司,返还我们股东投资款1139290元(同法人核算各自投资额),股权转让款,两笔现金5100000元(有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为证),公司利润分红(2017年黄芪产值)1760000元;返还技术员梁某光工资64000元、赵某勤工资36775元;兑付公司聘请技术教授王某玲一年的工资等。
诚信是立身之本,法治乃安国之源。以上陈述内容属实,如有虚假,反映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希望各级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和社会之正义。
来源:诚信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