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安徽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虚假诉讼罪以及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人马进华涉嫌索贿和渎职罪
尊敬的全国各新闻媒体:
我公司安徽卓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卓康公司”或“我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生产等。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与2015年11月15日通过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得位于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阳大道29号的一处厂区;后于2016年8月18日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成功后,我公司对新阳大道29号的厂区进行了规划,于2018年8月7日取得规划许可证,并准备建设我公司1#、2#、4#厂房,7#科技研发楼以及8#、9#配电房。
我公司与安徽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鑫安公司负责承建卓康公司位于新阳大道29号土地内的1#、2#厂房。
在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工程实际施工方张如学因资金链紧张,导致该工程多次停工。
之后,卓康公司与鑫安公司商洽,双方在2018年11月27日签订了《解除协议书》,正式解除了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但出人意料的是,鑫安公司为了牟利,伪造了另一份阴阳《解除协议书》!随后,鑫安公司向阜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了高达近6000万元的工程价款申请。
而事实是,施工协议约定的1#、2#厂房项目总造价仅为2000余万元,而真实的《解除协议书》签订时该项目进展不足40%。由此可知,鑫安公司伪造的《解除协议书》中,工程造价虚报七八倍。
两年多时间过去了,目前我公司和鑫安公司仍在阜阳市仲裁委员会打官司。
因迟迟不能结案,为启动工程项目继续建设,我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同安徽魏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魏晋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并于2020年9月10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魏晋公司开始施工。
2020年9月30日,魏晋公司在该项目启动时邀请开发区质监局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并说明:由于我公司与鑫安公司合同纠纷一事仍在阜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前期所有施工资料原件,都被当做证据提供给了仲裁委。质监局领导当场表示,可以一边施工一边补充资料。
之后,我公司1#、2#厂房继续施工,马进华是鑫安公司施工过程中我公司聘请的监理,为了方便工程进展,在新的施工单位进场后,我公司仍继续聘请其为监理,但是在监理工作中,马进华出现了多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 在1#、2#厂房建设施工过程中,马进华多次吃拿卡要,大胆索贿。如果施工人员不满足其无理要求,马进华就不对其负责的施工区域进行验收。工地负责人谭运宽(手机号:18955890289,身份证:34212119740719031x)只得掏腰包买了5000元某商场购物卡和一箱某品牌高档酒送给马进华。此外,续建工程还没开工的情况下,马进华以前期施工工程不合格为由,主动帮我公司联系一家加固公司,在没有任何检测的情况下要求我们进行加固,并向我公司索要12万元的加固费用。
2、 我公司1#、2#厂房的总建筑面积为26000㎡,每平方监理费7.5元,总监理费用应为19.5万元。鉴于2019年3月1日我公司与鑫安公司解除建设施工合同是,该项目仅完成了40%,约有10000㎡的建设。监理人在我公司法人王晓寅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要求王晓寅的妻子配合,去法院起诉卓康公司,索要高达30万元的监理费用。在王晓寅妻子配合法院起诉之后,马进华就应该把监理资料移交给卓康公司,但是其迟迟未移交。在魏晋公司进行施工准备时,马进华因多次违规操作,阻挠工程进展,所以我公司决定更换监理单位。
3、 我公司所付的监理费用,马进华要求打入其个人账户,且款项打给马进华后,他并未给我公司出去任何发票,这严重违规违法。而且,在项目施工中,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工程是3个监理人,而我公司项目就马进华一个监理偶尔进场,且马进华经常不去工地,所有的施工资料以及相关施工文件都由马进华一个人不审查就签字。
4、 马进华在监理项目时,没有形成任何监理资料,这导致我公司工程无法顺利进展,其严重失职渎职。
由于以上多种原因,为确保我公司项目续建工程顺利实施,我公司和魏晋公司共同决定辞退了监理人马进华。被辞退后的马进华联合鑫安公司,恶意向各部门虚假举报,到处散播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导致我公司工程进展困难。
为此,我们曾向阜阳市政府反应情况,并寻求帮助。后在阜阳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后,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我们开会寻求解决方法。会议要求的内容是完全按照开发区质监局张春华局长的要求来办的,其中一项就要求我们取得原监理资料,为此,我公司多次联系马进华,希望把监理资料拿回来,可是马进华连一点资料都没做。他让我们提供我们从仲裁委复印的施工资料给他,方便他补监理资料。等我们按照要求把施工资料交给其后,其告诉我们,让我公司支付30万元的高额监理费用。否则不会将他补好的监理资料交还给我们。监理资料应该是在法院调解的时候,马进华把监理资料移交给卓康公司,而不是现在拿着监理资料威胁卓康公司。而且我公司现正面临困难,难以支付这种荒唐的费用。所以至今马进华仍没有给我公司任何监理资料。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我公司1#、2#厂房项目始终无法进展,施工项目已停工半年多,我公司损失超过百万元!
以上反映的情况,我公司保证全部是事实!希望媒体披露施工方鑫安公司为谋取牟利而违法造假的行为,请求司法机关追究鑫安公司虚假诉讼的责任;希望媒体曝光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人马进华违规违纪索贿、散布谣言的行为!
举报人:安徽卓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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