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恩:县政府拖欠工程款,达成和解岂能出尔反尔!

2023-02-08 10:07:03  来源:情系百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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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锦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恩施贡水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两公司(以下简称两公司)诉称:2010年,恩施贡水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宣恩县人民政府签订《宣恩县贡水河旅游景区开发合同书》后,按照约定投资贡水河流域的旅游投资开发。为了便于开发项目,恩施贡水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湖北恩施州锦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就《宣恩县贡水河旅游景区开发》和宣恩县签订了相关的补充协议,由湖北恩施州锦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民族风情街”等工程项目。

该旅游项目施工中,两公司先后垫资投入高达369万元,结果因县政府原因导致开发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三方多次交涉无果后,2014年一纸诉状将宣恩县政府告上法庭,经宣恩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宣恩县政府支付两家公司相关工程款项369万元,并解除双方所签订的宣恩县贡水河旅游景区开发补充协议。宣恩县政府承诺于2015年1月30日前支付锦程房地产公司垫付的工程款234万元。支付贡水旅游投资公司规划设计费用135万元,设计成果归宣恩县政府所有。


 

但是法院调解生效后,宣恩县政府并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两公司于2015年11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宣恩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宣恩县政府,2019年移交至恩施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执行一直未果。

2021年4月27日,两公司再次向恩施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多方工作,宣恩县承诺腊月二十九支付30万元给工人发工资,虽然这笔款最终在2023年2月2日已经支付到位,但是后续款项何时支付依旧没有承诺,遥遥无期。

从两公司签订协议投资建设已经13年了,从法院调解调解结案也已经8年时间,直到今年二月二日才支付30万元,还不到投资的十分之一。两公司非常愤怒,人民政府“人民”的地位是否在心中,以人民为中心不能仅仅落实在口头上!(本网站持续关注)

原文链接:http://qingxibaixing.shop/a/qxbx/2023/0208/2838.html

(责编:zx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