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汤原县:纪监干部涉嫌侵吞村民财产 索贿害民肆意弄权

2021-12-13 05:49: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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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黑龙江省汤原县,这里城市整洁,民风朴素,物产丰富,人杰地灵。然而,黑龙江省汤原县深山养殖场场长王士贵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社会发布受害事实,请求全国新媒体给予新闻监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将汤原县纪检监委公职人员张国锋,汤原县石场沟林场原场长于海岩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王士贵发布情况如下:

一、汤原县纪检监察干部张国锋,办案期间强行索贿至今未还!利用职务违法强行与人合伙经营养猪场,在经营中强行霸占合伙人财产!致使上访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法违纪的事实!

二、汤原县石场沟林场原厂长于海岩,以招商引资名义,引进上访人养猪项目,期间滥用职权,严重违约、毁约,趁强行搬迁养猪场之机,以保管养猪为名,侵占上访人的私有财产!

事实及理由:

1、举报张国锋有关情况:2010年3月,汤原农场一个连队的赵乐臣、万树明、王立东找到副队长卢铁臣到县邮储银行工作的王栋办贷款,贷款办下来后却让卢铁臣占用,迟迟没有给到村民手中。因此,这些村民就到汤原县监察委告卢铁臣和王栋,接待这些村民的是张国锋。张说可以帮助农民们摆平,但让农民们每人拿一万块钱给他。当时村民们给张国锋拿了2万元,张国锋说:“放心吧,我帮你们摆平。”结果,直到现在,张国锋也没有对卢铁臣、王栋相关人员作出的纪律或法律处分。村民们给张国锋的2万元的好处费也没有退回来。

王士贵在林场养猪期间,张国锋说和其合伙,一分钱不投,说用纪检委干部身份保护王士贵和养猪场,王士贵开始不同意。张国锋用恐吓和利益的手段,迫于王士贵勉强和其合伙经营养猪场。张国锋参与进来后,趁王士贵出门在外之际,将正在产仔的13头母猪,4头公猪,还有养猪场的设备,强行变卖,钱款装进其自己腰包。

张国锋作为一个监察委公职人员,不仅借国家公器到处骗钱,还破坏我的养猪场,致使我直接损失26万元,间接损失达60余万元。

2、举报于海岩相关情况:2012年汤原县石场沟林场原厂长于海岩,以招商引资名义,引进上访人养猪项目,为了节省每年上万元对荒置奶牛场的管理投入,亲自签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为王士贵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将上访人的养猪项目正式引进。项目投产后,王士贵投入较大资金,对破旧的厂房进行了修缮,同时对3900平方米的养殖场地进行了改造,购置了相关的设施设备,并且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全部证照,共投资100余万元。经过9年的精心经营、科学管理,使深山养猪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前景十分看好2019年10月,于海岩以建新项目为由,撕毁合同,单方违约,要在王士贵的养猪场地址上建木材场,并声称急需此地,让王士贵立即搬迁。当时养猪场存栏猪200余头。于海岩不顾当时将王士贵招商引资来此办企业的保证和承诺,不顾王士贵已经投入巨资的事实,不顾王士贵经营的损失,利用职权,强行让其搬迁。于海岩将200余头存栏的猪进行了安置和处理,剩余30多头种母猪代为保管安置。于海岩并承诺和保证,这些猪不会出任何问题,如有问题,造成损失承担一切责任。时至今日,当年于海岩拉走30头种母猪,所卖钱款都被于海岩侵占,据为己有。

现在各级政法部门正进行“第二次教育整顿学习”阶段,王士贵强烈请求纪检部门,将其二人严肃查处绳之以法。

一个是纪委监委的公职人员,一个是基层的领导干部,本应该是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做服务的人民公仆,而张国锋和于海岩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公然利用职权欺压百姓,霸占百姓财产,收取农民办事好处,向农民索贿受贿。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依然我行我素,坑害百姓,导致百姓流离失所,无法正常生活。所以,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张国锋、于海岩,将这类危害党和政府形象和尊严的害群之马清除出革命队伍,还人民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以上举报的都是事实,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责编:b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