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可知道承包人的隐私,承包人自己却不能知道 ——广东陆丰:镇政府称村民家庭承包地补贴涉及个人隐私

2022-07-14 11:3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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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可知道承包人的隐私,承包人自己却不能知道

——广东陆丰:镇政府称村民家庭承包地补贴涉及个人隐私

 

广东省陆丰市博森种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蔡楚填代表自己家庭依法向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有一项是“此处多年来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和领取情况”。

2022年7月9日,甲西镇人民政府作出答复书答复说:

“本机关认为,“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领取人明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且你处非北池村经济联合社成员,不是直接利益关系人,故本机关不予公开。同时,历年“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和领取人明细”已由北池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途径主动公开,本机关不再进行公开。”

 

笔者认为,上述答复存在如下问题和违法之处:

第一,  蔡楚填申请的并不涉及个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蔡楚填申请的此处多年来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和领取情况,并不涉及个人隐私。

第二,按照甲西镇政府的答复,自己家的隐私镇政府可以知道,当事人自己不可以知道。

基本农田的发放对象应该是蔡楚填一家的家庭成员,蔡楚填一家多年来没有得到所谓基本农田补贴,才向甲西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甲西镇却不予公开。退一步讲,此信息就是真是个人隐私,也是人家蔡楚填一家的隐私,你镇政府可以知道,人家却不知道,人家却没有权利知道,不知道甲西镇是根据哪一条法律法规和惯例才如此办的?

第三,甲西镇政府认定为个人隐私自相矛盾。

甲西镇政府称:历年“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和领取人明细”已由北池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途径主动公开。

既然是个人隐私,北池村民委员会也没有权力给公开,村委会依法公开了的就不可能是个人隐私,不是个人隐私的信息,甲西镇政府应当依法公开。甲西镇政府认定为个人隐私自相矛盾。

由此可见,甲西镇人民政府是在故意隐瞒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在拿所谓的隐私权来糊弄、祸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蔡楚填表示,将保留随时通过法律手段获得这一政府信息的权力和举报权力。

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

 

 

 

(责编:ys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