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美丽合同变法律陷阱,能源民企巨额损失谁来担?

2022-08-08 14:13: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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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网收到来自山西运城的新闻线索,反映一家民营企业三年前被当地某国企单方解约,损失数亿元;而国企解约后的不正常商业举动,涉嫌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等行为。本网记者前往当地进行实地调查,逐步还原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2013年,山西运城新绛县政府推出了打造“煤—焦—化—肥”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发展政策,并面向社会招商引资,给予入驻当地能源企业多项优惠政策,而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鑫泰)正是在该招商政策吸引下成立的一家民营焦化企业。彼时,县政府领导出面说服中信鑫泰新建两台大型焦炉,产能从90万吨提高到150万吨,所生产的焦炉气独家供应给同一产业园区的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丰喜华瑞),以“解决丰喜华瑞大项目的原料供应问题”。

丰喜华瑞是一家利用焦炉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与尿素的国有参股企业,其上级国有出资单位为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成为这样一家国有企业的原材料长期供应商,中信鑫泰负责人也觉得是一件好事,但其没想到的是,这个看似美丽的合作不仅没等来锦绣前程,反而走向至今仍深陷其中的深渊。

起初双方协议中商定的条款比较简单明确:一是丰喜华瑞在中信鑫泰办理抵押、正式投产后分两次支付2.5亿元预付款,帮助中信鑫泰把设施建起来;二是焦炉气价格确定为每立方0.5元,三年不变。

然而,合同在双方正式履行时却发生了变化。一是丰喜华瑞承诺的2.5亿元预付款并未全部到位,仅仅于签约当年给了1.2亿,以后便再未支付。二是双方约定好的价格丰喜华瑞又以各种理由随时进行“调整”,不断降低原定收购价。在记者所见的《焦炉气长期合作供应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可明显看到丰喜华瑞对合约的主导权,包括价格在供气不足的月份甚至可调低至每立方0.35元等,而中信鑫泰的土地使用权及全部的150万吨产能装置、股权都必须用于抵押担保预付款的归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专门约定,在双方之间要安装三台焦炉气流量计,目的是互相校正计量。

合同签订后,丰喜华瑞负责流量计及显示仪表的安装和更换,但实际启用的仅有一台流量计和显示仪。令人迷惑的是,对每个月涉及几百万元计费的供气数量,虽然使用的是智能的“显示仪”,但事后唯一的历史记录竟是人工抄表单。其规范性和准确性在后来成了双方各执一词的焦点问题。

在双方合作的第四年,中信鑫泰经过技术测量统计,认为焦炉气投入和产出严重不符,遂反复要求丰喜华瑞按合同同时启用“三块表”(三台流量计)。同时,为了使双方的合作正常进行,园区办事处明文要求丰喜华瑞启用“第二、三块煤气表”,亦不了了之。

由于实际供应与结算数额的严重出入,企业面临着“供的越多,赔的越多”的现实情形,中信鑫泰无奈于2019年3月21日向丰喜华瑞发出一份“暂停供气”的通知书。丰喜华瑞则以“中信鑫泰停止供气超过60日”的约定解除条款为由,于同年8月1日复函宣告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提起仲裁索赔5.88亿元、同时行使担保权。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索赔成立,丰喜华瑞就可以通过股权和资产的担保“吞掉”中信鑫泰。

中信鑫泰则认为计量存在黑洞,并委托第三方测算后认为在五年的合作中被“黑”了一半的焦炉气量,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就无故中止后的停产损失反诉索赔5.58亿元。

中信鑫泰方面称,合同明文约定应同时启用三台流量计相互校对,但丰喜华瑞仅启用一台,而对这唯一一台流量计,也是由丰喜华瑞自行购买、安装、测试、调校,且对与流量计配套使用的流量积算仪多次更换。

更让中信鑫泰无法接受的是,一直到仲裁后,丰喜华瑞提供证据称其于2019年3月停气后3天内,即花费不到5万元完成了三台流量计移位使之具备使用条件。但丰喜华瑞并未解释其为何未将该关键事实及时告知中信鑫泰,而是在双方明显可以继续合作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合同。

中信鑫泰方面反映,丰喜华瑞的履约问题仅是冰山一角,其背后可能存在严重的贪腐、黑恶行为。丰喜华瑞个别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挟私报复,损害民营企业权益,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其中,丰喜华瑞发动的该起仲裁,仅仲裁费和法律服务费皆高达数百万元,而最引起当地广泛议论的是,丰喜华瑞和中信鑫泰合作的气价价格低至0.35-0.5元/m³,但其却在与中信鑫泰有约并完全具备履约条件的情况下执意单方解约,转而立即与第三方山西中信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均价高达1元/m³的新合同。丰喜华瑞弃低价不用而就高价的反常行为,有待进一步调查。

在丰喜华瑞拒绝接收焦炉气的情况下,中信鑫泰出于环保要求被迫减产停产,从2016年起各类损失接近10亿元,至今一蹶不振。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一直本着扶持鼓励的政策方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中信鑫泰作为政府鼓励设立的民营企业,在完全可以通过科学计量长期履约的交易中,却受到明显不公正之对待,致使无端停业、纠纷频仍、资源浪费,其中的民企权益保护、国企领导人权力约束等问题颇值得深思。

在“后疫情”时代,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是中央的大政方针,亦是社会普遍共识。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中信鑫泰事件,以此为案例为当地企业创造一个更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助力添薪。

 

(责编:X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