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六旬退伍军人创业遭村霸欺凌,百万投资鱼塘暴雨遭哄抢投诉

2024-04-28 17:21:41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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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天灾,实为人祸刘国华实名举报

        受害人:刘国华,男,汉族,1960年8月10日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幸福路36号3栋2单元 19楼1904室,身份证号:420111196008100517,电话:15007167678。

     肇事者:陈建中,男,汉族,住址:武汉市江夏区舒安街道五里村榨铺陈小组。

    肇事者:陈老五(诨名),男,汉族,住址:武汉市江夏区舒安街道五里村榨铺陈小组。

      请求:

      1、请求依法对陈建中、陈老五予以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请求重新审查此案相关部门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3、请求追回肇事者及其团伙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110万元为限。

      事实与理由:

      2023年2月,受害人与陈继友签订鱼塘转包协议,约定由受害人承包其位于江夏区舒安街道五里村榨铺陈小组村的鱼塘,支付承包费共14万元。2023年6月24日,因接连突发性大暴雨,导致受害人鱼塘漫堤受灾,大量养殖鱼类流失至邻近大小水沟或水坑,后犯罪肇事者陈建中称邻近水沟系其名下鱼塘(面积、深度等不具养殖条件),同时以其“鱼塘”受损为由索要受害人三分之一鱼获,受害人难以认同,陈建中便怀恨在心。

        2023年10月11日,受害人正常捕鱼用以售卖,以陈建中、陈老五为首的团伙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强闯受害人捕捞鱼获现场暴力阻挠受害人装车运输出售,并以恐吓胁迫方式纠缠受害人索要“赔偿”,威胁不成便召集同伙强行动手哄抢捕捞的鱼获,受害人竭力制止却无济于事,被迫报警求助,舒安街派出所出警后未果。为躲避持续哄抢、减少损失,受害人无奈,只得将鱼获重新倒回鱼塘。受害人除此之外还遭受了鱼品伤害和人工亏损为抢在售卖鱼品时令前,同时为躲避该黑恶团伙骚扰。

        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政府营商环境堪忧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受害人再次捕鱼售卖,该团伙又纠集约100号人,连续三天在报案人鱼塘蹲点哄抢并现场直播(人称‘张会长’),鼓动“鱼不要钱,快来抢鱼”。期间,执法队又来强制阻拦捕鱼,因畏惧本案有官匪串通背景,受害人被迫隐忍。受害人清点后,发现被哄抢共53筐(陈建中约抢5000斤鱼,价值5万元;余者抢走2500斤),高价值鱼类若干,共计损失百余万元。报案人含辛茹苦经营,如今却无辜蒙受重大损失,走投无路之下再次报警,派出所出警后,不询问调查竟直接将本案定性为民事纠纷,对受害人不帮不救。面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百人聚众哄抢,竟无动于衷,丝毫无正义感,既不做笔录,亦不调查取证,另受害人得知主要嫌犯都有前科,还曾多次私设高压电网用以捕获各类野生动物,无人敢管。

        综上,肇事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多人,公然哄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其中,犯罪嫌疑人竟在警察出警现场的情形下仍然不停暴力抢夺受害人财物,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受害人特以一名曾保家卫国的退伍军人恳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帮助维权,伸张正义。(方凯、盛莉莉)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