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刚侵占老百姓利益谁来管

2022-07-20 09:17:57  来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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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中国网马政报道》各部门领导:我是易县大龙华乡尧舜口村的村民名叫崔英俊,今天我要举报河北保定市易县国税局副局长卢志刚利用职权将我2002年承包的大龙华乡河北村的荒山以低价收购,不按照约定每年交付我1万吨平价石头,而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以高价出售给易县腾辉矿产建材有限公司,从中2000多万元据为己有,具体情况如下:2002年3月22日我与易县大龙华乡河北村委会签订了荒山开采承包合同承包期限50年,在我承包几年后的2008年大约9月份的一天我村村支书崔福进给我打电话,说卢志刚和王志水想转包我的承包山,说要到我家里来找我,随后卢志刚和王志永就到了我家找我商谈转包事宜,当时我说转包也可以但是转包价格是40万元,低了40万元我不转包,他看到我当时态度挺坚决,于是他就找我村的村干部给我做工作,之后他说你也别要40万了,我就给你17.5万元,咱们签了合同之后我们每年给你1万吨石头(只掏成本费),这样你也每年有点收入,在卢志刚的一再哄骗下,我在卢志刚拟定的流转合同上签了名字,但卢志刚签名时却签的卢志强的名字,而且该合同当时只有一份他没有给我留存,我因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对此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流转合同签订后卢志刚并没有按照承诺每年给我1万吨石头(只掏成本费),之后的几年他也始终不予兑现,我每次催要后他就说让我再等等不会无赖不给,于是我就一直当真等着他通知我可没想到2013左右我突然听说卢志刚将流转的荒山转让给了易县腾辉矿产建材有限公司,说转让费是2700 万元,听到此消息后我又去找卢志刚,我说你把荒山转让给了腾辉公司,你个人承诺每年给我1万吨石头到底怎么解决他说荒山转让了石头肯定是无法兑现了,下来可以按照每年1万吨石头(只掏成本费)的价格补偿给我让我不要着急可卢志刚说话不算数,一直不兑现承诺,在我多次找寻后他故意回避我,也不接我电话。

综上,卢志刚作为公职人员,明知道在职人员不得从事其它产业经营的情况下,他冒用亲弟弟卢志强的名义与我签订荒山流转协议,收条也是写的卢志强的名字,但所有卢志强的签字和指纹完全是卢志刚所写,卢志强我根本不认识,签字时卢志强也没有到场,为此卢志刚利用职权哄骗我将荒山以高价转让给腾辉公司,从中赚取高额利润,他不按照约定履行与我的承诺,至今不予兑现,给我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恳求相关部门对于卢志刚的这种以欺诈手段骗取我的信任,进而哄骗我将荒山转包给他的行为立案调查,经 查实后依法追究卢志刚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为了杜绝这种蛀虫继续蔓延,我请求各部门引起重视,我期待早日得到答复。                                  

                            举报人:催英俊  2020年12月24日

根据上述催英俊的举报证明易县国税局副局长卢志刚是一个陪着羊皮的浪,依仗职权欺压良民百姓,套购不知法老百姓的钱财真是祸国殃民,国家明文规定在职的工作人员干部不允许从事经济经营活动,卢志刚明知故犯叫他的弟弟卢志强冒名顶替,替卢志刚来签订合同这种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形象,破坏了党的行政方针政策,卢志刚身为国家干部吃里扒外为了个人得失严重的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卢志刚的这种造假行为是一种地地道道歪曲国家政策党的路线不法行为是一名最不及格干部,作为国家干部应该知道坚持党的路线听从党的指挥卢志刚你做到了吗?你怕原形毕露你依仗职权动用你的下属和亲戚还继续造假,充分证明你毁坏了党的名誉歪曲了党的路线坑害了老百姓的钱财,这种行为真正的是党的败类人民的公敌,应立即铲除归还老百姓的经济收入。

(责编:fa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