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苏木乡陶屯村卫生所所长张振兴骗取新农合

2021-12-13 15:28: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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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新农合的人幕后保护伞,反映情况,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苏木乡陶屯村卫生所所长张振兴,男,57岁,汉族,中共党员。伪造假处方和串换药品套取新农合资金,涉嫌诈骗罪。在2016年经开封市第四巡查组时,对张振兴问题进行调查查出结果,2014-2015年12月,购进基本药物4267.64元,实报114076.34元,多报109808.70元,查出的结果交给杞县纪委后,又转给杞县卫生局调查,结果与开封市巡查组基本相符,情况属实。

2016年8月25日又经过网络报道(一个村的村医,竟敢肆无忌惮违法违纪),2016年10月19日河南省电视台都市频道(村医实名举报卫生所所长,国家政策当成欲财工具)。

后来经过多次逐级反映开封市、省纪委、多次没有结果。在2018年6月到中纪委反映,下发督办,从2018年7月经杞县监察委员会,经过40天的调查对张振兴定为违法违纪,涉嫌诈骗罪,(并有监察委陶长生书记签字,张振兴本人也承认串换药品套取新农合资金),监察委对张振兴处理结果是留党察看二年。

后来多次向卫健委和苏木乡卫生院院长反映,始终没有结果,再后来杨主任和刘院长和我在疫控中心二楼,2020年8月21日叫我写出我的要求,我的要求是撤销张振兴陶屯卫生所所长职务,杨主任和刘院长也同意了,刘院长也向鲁主任汇报了,我打电话问刘院长向鲁主任汇报的怎么样?鲁主任也同意了(并有电话录音)。

其结果刘院给我的结果是,对张振兴卫生所所长处理的结果是只撤销三个月的时间,我在2020年元月5日向鲁主任反映情况,鲁主任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随便你告,你也告不掉我这个卫健委主任。中国共产党处罚条例哪一条对留党察看的党员只撤销三个月的职务。

完全违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处罚条例十二条之规定。杞县卫健委和苏木乡卫生院院长刘志伟对张振兴具有包庇和乱用职权,卫健委杨主任叫刘院长把卫生所所长的章收回到卫生院,为什么没有收回?

对留党察看的党员,党外职务建议撤销,如果留党察看的党员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领导职务,一般肯定会同时撤销。

对留党察看的党员,恢复党员之后两年内,不得让其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工作。

卫健委和苏木乡卫生院院长刘志伟是完全违背中国共产党处罚条例,只对张振兴卫生所所长撤销三个月时间,2020年还继续让他担任陶屯村卫生所所长职务。这种情况是不是滥用职权和包庇?请求有关部门领导查清事实还我一个公道。

 

李空军        

电话:13837888493  

2021年2月5日   

(责编:c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