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揭露出河南漯河南街村“分配”内幕

2021-01-07 10:51:15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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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赡养老人几十年,可资产却被南街村强势夺走
      河南省郑州市王丽亚向本网反映,她舅舅王廷善是河南省漯河市临颖县南街村村民,因其舅舅早年离异无儿无女无人照顾,从1988年她们就不断对老人进行照料,到2000年已年过花甲的舅舅更需要有人在身边照顾,她们便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2011年舅舅曾写下一份遗赠协议,待他去世后将房产赠与她,虽然后来因家庭小矛盾舅舅曾解除了赠与协议,可是他们没有一丝怨言,依然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因此2016年老人又出具了一份声明,声明“原来的赠与协议永久有效,2014年临颖法院的判决不在执行,”可是2018年老人去世后,南街村以村主任为代表在临颖县人民法院起诉,夺走了舅舅留给她的唯一一处房产。

      2020年12月30日本网工作人员见到了反映人王丽亚,据她讲:“她舅舅王廷善(生前是河南省漯河市临颖县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南街村人)早年离异无儿无女是一个孤寡老人,1988年我们便不断照顾我舅舅,2000年已年过花甲的他需要经常有人照料,作为他的亲外甥女我们便开始担起这份责任,毕竟是自己的亲舅舅我们对他照顾的特别周到,2011年12月15日我舅舅还立下遗嘱将临颖县城关镇南街南大街东侧的一处(房产所有权号:房产证临颍县字第3110919014号)房产赠与我。老人需要照顾我们也早已把舅舅家当成自己的家,每天在一起一家人怎么可能没有点小矛盾,2014年已近耄耋之年的舅舅已是俗话说的“老小孩”经常使性子,2014年8月份便以我们照顾不周为由到临颍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2011年给我签的《遗赠托养协议》。毕竟是我的亲舅舅,而且他年事已高,因此我们并没有怨言也没有放弃对老人的赡养,尤其到2013年,老人家开始行动不便,2016年已经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可我们还是一直悉心照料着老人家。

       2016年我舅舅再次提出由我来继承他的房产,因我老人家文化水平低2016年3月16日就叫我代他写了一份声明,声明2011年12月15日所签的《遗赠托养协议》永远有效,临颍县人民法院(2014)临民初字第203号判决书不再执行。声明写好后我舅舅签名按了手印,当时想着是自家的事也没找其他证人,可是2018年我舅舅去世,2019年1月份以临颍县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南街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安为代表在临颍县人民法院起诉并夺走了我舅舅给我留下的房产,他们的理由是2014年我舅舅向临颖县人民法院诉讼撤销《遗赠托养协议》的判决及老人家去世后是由村里安葬的,可事实是我们一直没有间断对老人的赡养,老人的安葬是南街村对每个老人去世后都由村里负责的承诺,而不是我舅舅的安葬是个例,而且我姥姥和我舅舅两口人的近两亩多基本农田南街村在无偿使用着,我舅舅生前在南街村是普通村民,享受的是8星级待遇每月只给30斤面粉和50元钱,这点东西根本解决不了老人家的温饱,这么多年来,吃、穿、医药都是我们花钱,还有对老人的日常照顾,而南街村没人给他端过一杯水,做过一次饭,给过他一分零花钱,村里的敬老院也不叫老人家去住,如今老人去世,他们看我一个女人没有他们有势力,就硬生生的将舅舅留给我的财产给掠夺走,叫我这么多年的付出付之东流。

这些部分住院手续证明王丽亚在照顾老人
以前的不说,从2000年1月份我职业性照顾老人家所产生的费用及劳务报酬:
一、为我舅舅的开销(有票据)
1、23586元的住院费
2、护工费、4500元
3、保姆、3180元
4、修房、13000元、修围墙、1000元
总计、48266元
二、为我舅舅必须的实际支出
零花钱月均150X12X10=18000元
生活费用(油、盐、酱、醋、肉等):500X12X10=60000元
800X12X5=48000元
衣服眼药等:10000元
手机、手表、话费18X12X10=2160+手机500=2660元
尿不湿近两年1000元左右
共计:139660元加上第一大项48266元共计:187926元
三、我为照顾我舅舅应获得遗产分配额(参照保姆、护工、并进行调低)
2000年1月————2015年12月(身体状况:能自理、共144个月)
计算方式:800X12X12=115200元
2013年1月————2015年12月(身体状况:退骨骨折、未愈、共36个月)
计算方式:1500X36=54000元
2016年1月————2017年12月(身体状况:生活不能自理:共24个月)
计算方式:2000X24=48000元
2018年1月————2018年2月底(身体状况:生活不能自理、身体状况特差)两个月
计算方式4000元
总计:217200元
三大项共计:405126元
    这些是不完全统计的事实。因判决不公我上诉到临颖县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7日(后改为12月27日)临颖县人民法院判决南街村控告我未尽赡养义务与事实不符,并判决南街村给我五万块钱,难道我这么多年付出就值五万块钱?这是不是有失公道?既然承认我尽了赡养义务,为什么还将属于我的财产判决给南街村?既然房产判给他们那我这么多年的付出、我的劳动所得是不是得由南街村给我?无论从情、理、法都是正常的吧。望有关部门给予关注,帮我讨回公道。”

    南街村给30斤面粉50元钱竟称赡养了老人?可人家还两亩多耕地被免费占用着,而真正赡养老人的几十年付出却被剥夺了继承权利,临颖县人民法院这种判决也有失公道,毕竟这么多年王丽亚对老人的照顾是事实,如果南街村要得到房产那么王丽亚讨要这些年的付出也在情理之中。同时南街村的福利分配也让人质疑,村支书王某斌制定的“福利制度”让王廷善老人这样8星级村民温饱都难以解决。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责编:baix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