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县:"微腐败"泛滥,墓地交易的背后

2022-05-30 13:3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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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虎太远,而苍蝇直接扑面。 ” 这突出反映了基层 “微腐败” 的危害性。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基层的贪腐往往导致故意不作为以及执法不公等,而有的执法不公, 甚至成为家族势力、 黑恶势力的代言人, 横行乡里、 欺压百姓。

贵州省大方县前几天落马的县委书记张瀚时一案,涉及了84位行贿人,他们行贿的金额虽然不大,就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这些人行贿有的为了升迁,有的为了保位,虽目的不同,但却搅乱了整个政治生态,让老老实实干事的人永无出头之日!

 前不久,发生在大方县的一件涉及几十个村民的大案也轰动了全县甚至全省。事件起因追溯到十几年前,但一直持续到现在。大方县在2012 年出台殡葬管理条理并已建有安乐公墓,但县城很多人喜欢到农村去寻找风水宝地,这也催生了一门极大的生意和滋生了腐败,一些村干部和县里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借助林改,在村民不知情下将村集体林地低价承包给相关人员(其他村民想承包是奢望),他们承包后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用于倒卖坟地谋取无本生意!

村干部们很会察颜观色,当县里有权有势的人有需要墓地时,他们会以送墓地的方式拉笼这些干部,一个墓地价格可能就一两万,多的七八万,但这种微腐败伤害极大,村民们长达十几年不断举报,向相关部门信访反映甚至向法院诉讼全无效果!最后,迫不得已,他们走向堵坟维权的途径,这也得罪了既得利益者,他们玩弄法律,毫无底线地将几十个村民以刑罚重判,打压继续维权的村民和喊冤家属,损害了党的公信力,在近百万人的县城影响恶劣!(曾经也有中国新闻周刊,上游新闻也关注过该事件)

面对舆论,当地不是想到解决办法,只是责令党员干部自己去把修的豪华活人墓拆除(活人墓是指人还没死就预先修好的坟墓)!当地可能认为这种微腐败太难治了,毕竟法不责众,还不如治理没权势的维权村民简单直接!

       下面就是发生在大方县慕俄格街道管理处九层衙村的案件:

 贵州省大方县慕俄格九层衙村(原隶属大方县羊场镇陇公村)原村主任陈生明等村干部伪造以下三份材料和伪造签名将集体林地承包给段永全,段勇父子。《200365在烂泥组召开村民群众会议的会议记录》、《2007728日林权登记申请表(内表)》、《2007624日大方县羊场镇陇公村林改实施方案陇公村(组)林改实施方案表(票)决情况》)中的签名均是伪造而形成,是村委会主任与村民组长伪造村民签名,谎称召开了村民会议,将村民们集体所有的林地低价转让给村民组长。如,在1990年就已经去世的李堂明,其签名居然也出现在申请表中;再如,将村民“贺方珍”的名字错签成“郝方珍”,将“钟正明”错签成了“忠正明”,将“姚贞明”错签成了“姚德明”,试问,如果是本人签字,难道连自己的名字都会写错吗?段永祥在1991年就双目失明,且其根本不会写字。在2003年荒山承包会议记录签名中,整个烂泥组根本就没有名字叫做“段军”和“梁富”的人,但会议记录上却出现了段军和梁富的签名;曾有昌、梁奎、段道红2003年期间一直在外省打工,根本没有回到过烂泥组,更没有参加200365日的该次会议.

     村干部们通过这种非法手段长期霸占村集体资源,并在宋家沟水库保护区大量毁林倒卖坟地,段永全,段勇父子倒卖坟地300多个,陈生明倒卖的更多,每个坟地至少占地25个平米,大的占地几百上千平米,他们毁林面积至少30亩以上,他们的行为完全是中央扫黑除恶的对象。

 但是,由于大方县很多党员干部,尤其是公安,法院人员等违反大方县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村干部和村霸们手里得到坟地,并建了豪华坟墓和活人墓。

 

 因此面对村民们长达十几年不断向相关部门信访,向法院诉讼,向扫黑办举报,这些部门长期不作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

 这样,当村民们最后能采取的维权途径被堵死后,他们不得已采取私力自助,堵起不让下葬的方式维权,但也因此被抓以恶势力重判,这完全是以刑事手段去解决民事纠纷,不得感叹大方县司法系统某些人员执法的豪无底线,为了一己私利可以借机打压提出问题的人,但却放任村干部等人逍遥法外,为了给维权的村民定罪,大方公安笔录签名造假,藏匿有利于村民的关键证据。

 一件冤案的产生是对党的执政根基和司法公信力的极大损害,一件冤案的平反也会耗尽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精力,希望类似大方县这种微腐败少一些,希望中央反腐更加指向基层,这毕竟是与普通老百姓最息息相关的!

 

(责编:c1030)